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称,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改(扩)建项目位于咸阳市泾阳县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内,主要是在已有300吨/日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的基础上,利用两条熟料生产线增加480吨/日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处理能力。
扩建项目新建污泥预处理车间及排风系统、输送上料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将原有矿渣堆棚部分用地改造为污泥暂存堆棚。扩建项目总投资548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2.72万元,占总投资的8.8%。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