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税费主要由生产税(包括营业税及增值税,营改增后全部为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税(主要为环保资源税,其他还有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构成。
随着建材工业的发展壮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建材工业缴税能力大幅度提高。建材行业税费总额由1998年的400亿元左右大幅上升到2017年的3313亿元。行业税费增长主要与建材行业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所致,而税费负担总体呈现下降态势。1998年开始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1998年规上建材工业销售额 2518 亿元,税费总额204亿,2017年规上建材工业销售额5.2万亿,税费总额为2985亿元,而税费总额占销售额比重在从8.1%逐步下降到5.6%。规模以下建材工业在全行业销售额比重由1998年的43%已经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税费总额也由此基本稳定在300亿元左右,而税费总额占销售额比重为4.3%,低于规上建材工业水平。根据近几年对建材行业税费变化情况分析,随着国民经济和建材工业发展进入新时代,建材工业年税费总额已经基本稳定在目前水平。
国务院决定自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价外税,税负最后由消费者承担,生产企业并不实际负担该税收或都由于产品价格变动过快时负担部分,因此增值税率的调整影响更多地是体现在消费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将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对于建材行业而言,规模以上建材工业销项抵扣进项后实际缴纳增值税占销售额比重由1998年的4.8%已下降到2017年的2.8%。同时,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建材行业各产业部分企业因利废、环保、高新等因素,实际缴纳增值税率平均已低于17%、16%、6%等各档。如建材工业中规模最大的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自2014年起,国家将原建筑企业所属混凝土搅拌站4%增值税率和工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6%增值税率就已统一下调为3%,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等各种情形。因此,此次17%、16%各下调1%范围,对于建材行业税费总额的影响并不明显,增值税减少幅度少于40亿元,如果再考虑这部分减少金额还需缴纳所得税的影响,对于利润的影响将近一步减少。增值税率调整对利润影响不大。
资源环保税应加大关注。2016年非矿产品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石灰石等非矿产品资源税年上缴额增加约25亿。而随着近年来石灰石、砂石骨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非矿矿山交费范围扩大到砂石、页岩、粘土等,资源税费将大幅度增长。环保税方面,环境保护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原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建材企业征收范围将由原来缴纳排污费的600多家,一举增加到基本覆盖水泥、平板玻璃全行业的3600家企业,增加税费20亿,并可能进一步拓展到砖瓦砌块、石灰石膏、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轻质建材、隔热隔音等主要耗能行业企业。因此,资源、环保税将成为今后建材行业税费增长的主要因素。